2027年起,山东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再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

2025-12-23
来源:
基于山东省发改委、能源局发布的《关于2026年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:

📌 一、政策核心调整
  1. 户用光伏政策变化

    • 自2027年起,山东省将不再把“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”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。

    • 申报流程简化:分布式光伏项目资料由电网系统自动获取,无需用户单独申报。



🔍 二、竞价主体范围
  • 适用项目:

    •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全容量并网的风电、光伏项目;

    • 排除条件:已获得机制电价的项目。


  • 分组竞价:

    • 风电(不含深远海风电)与光伏分别独立组织竞价、出清。



📊 三、电量规模与分配
  1. 总规模:171.74亿千瓦时

    • 风电:132.28亿千瓦时(占比77%)

    • 光伏:39.46亿千瓦时(占比23%)


  2. 竞价要求

    • 风电、光伏的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%。


  3. 机制电量比例

    • 风电项目:70%

    • 光伏项目:80%



⚡ 四、发电小时数与厂用电率



💰 五、竞价价格机制
  • 竞价上限:风电、光伏统一为 0.35元/千瓦时(含税)。

  • 竞价下限:

    • 风电:0.094元/千瓦时

    • 光伏:0.123元/千瓦时



⏳ 六、执行期限
  • 风电、光伏的机制电价有效期均为10年。


💎 总结
山东省此次政策调整聚焦于扩大新能源市场化范围,明确将户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排除出机制电价体系(2027年起),同时通过分组竞价、差异化电量分配及价格区间设计,引导风电、光伏项目合理参与市场竞争。需重点关注申报时间窗口(2025-2026年并网) 及竞价下限门槛,以规避政策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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